教学理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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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规章制度

教研室主任职责
1、按照学校的教学和管理要求,主持教研室全面工作。
2、组织制定教学改革方案、课程建设计划,修订教学大纲。
3、建立和健全教研室的规章制度,保障教研室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4、根据教研室的实际情况,组织教学课题以及科研课题的申报和实施,安排教师的教学、科研工作任务。
5、审查教学日历,检查教学效果,审定试题、组织评卷,编选教材和实验实习讲义。
6、关心教师的工作和生活,协调教师之间的工作关系,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,确保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运转。
7、按照学校的评估要求,核查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。
8、不断总结经验,改进方法,提高教研室的整体水平。
教研室教学秘书职责
1、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,协助教研室主任管理教学及相关工作。
2、明确上级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,按要求填写《教学任务进程表》及其它上报材料。
3、制订教材计划,领发教师使用的教材。
4、课程结束后,登记、分析和上报学生考试成绩。
5、整理和保管教学计划、学籍表、成绩表以及其他教学档案。
6、建立教学管理数据库,提供查询不同需要的教学信息。
7、完成其它有关的教学管理任务。
教研室科研秘书职责
1、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,协助教研室主任管理科研及其相关工作。
2、登记和归档科研管理文件。
3、建立教研室科研项目、成果、专著、论文、获奖等资料的数据库,提供不同需要的科研数据信息。
4、协助组织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、评估、检查工作。
5、负责科研统计和年度科研报表工作。
6、完成其它有关的科研管理任务。
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
1、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,提前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及仪器安装调试工作,以保证实验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2、配合任课教师,合理安排实验,及时做好教学演示和实验前的准备工作,根据教学需要,承担一定的实验教学工作任务。
3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物资材料的帐目管理工作,做到帐、卡、物相符。每学期结束前要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工作。
4、做好实验项目的管理工作,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工作。对每个实验项目设立卡片和登记表,使实验项目的管理规范化。
5、重视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毒、防腐、防潮、防锈等安全保护工作,如有事故发生,要及时报告,查明原因。贵重仪器和有毒药品要专柜加锁存放,严加保管。
6、负责保持实验室的环境整洁,做到仪器安放整齐,定期打扫卫生,保证墙壁无蛛网,仪器、桌面无灰尘,地面无积水垃圾。
7、实验室人员实行安全值班制度,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,要做好实验室整理工作,关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、门窗,消除实验室事故隐患。
教师授课守则
1、承担理论、实验、实习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周历、课程表,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基本要求,认真备课。实验课前教师必须参加预实验。
2、首次承担教学任务或讲授新内容的教师,必须在教研室内进行试讲,通过后方可正式授课。
3、教师必须为人师表,重视仪表形象,衣着整洁,修饰适度。
4、授课教师必须携带教材、教案(提纲)、学生名册和必要的教具。
5、课始、课终学生起立,师生互行注目礼。
6、授课教师必须严肃管理教学现场纪律,不允许学生带食物、穿拖鞋或背心进教室,确保教学秩序良好。
7、教师须掌握学生的出席情况,对迟到、早退、旷课及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,必要时上报到院系教学办公室。
8、授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学时间,按时上下课,不擅离职守,除遇特殊情况外,不漏课,不串课,不停课,不找他人代课。
9、因故(事或病)不能如期上课,须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安排好上课教师。
10、授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,应主动向主管部门如实报告情况。
教研室集体备课的规定
一、活动要求
1.理论大课
(1) 在开学前举行;
(2)承担大课讲授和实习带教的教师参加;
(3) 授课教师预先完成教案的撰写;
2.实习课
(1) 在开学前和教学过程中专门安排;
(2) 教研室主任或实习带教教师制定实习带教方案;
(3) 根据实习课程内容收集准备相关案例进行分析。
二、记录内容
1.活动时间;
2.出席人员名单;
3.主持人;
4.教学法讨论、发言纪要;
5.总结记录:
(1) 教案完成情况及质量分析;
(2) 本学期培养性上课试讲和检查性听课计划;
6.记录人签字。
教研室教学会议的规定
1、根据教学需要安排次数不等的教研室会议,主要包括:
(1)教学计划安排布置会议:在学院教学任务下达后一周内举行,并填写教学实施计划等有关文件报表。
(2)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活动:结合学院的教学行政查房和期中教学检查要求进行预查自评。
(3)教学工作总结会议:期末对照教学实施计划和学院的要求完成总结报告。
2.教研室全体教学人员参加。
3、记录内容
(1)活动时间;
(2)出席人员名单;
(3)主持人;
(4)会议主要议题;
(5)讨论、发言纪要;
(6)教研室主任总结;
(7)记录人签字。
教研室教学档案及教具书籍管理制度
1.教学档案系指与教学工作有密切联系,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教学文件、资料及实物:主要包括各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文件、规章制度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教学任务、学年学历、教学周历、课程表、教研室工作计划和总结、教师业务档案、教材、实验指导、毕业实习大纲、各种教学参考资料、试题库、学生试卷、教学工作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。
2.教具书籍系指教师教学中应用的实物、标本、图表、模型、电化教学设备和图书等。
3.教学档案及教具书籍的管理:
(1) 教研室须指定专人管理教学档案及教具,做到种类齐全,存放有序,完好无损,方便使用。
(2) 设有教学档案登记员和教具登记册,并有保管、查阅、使用制度。
考卷保密制度
1、考卷用于学生的考试;
2、考卷的命题、印卷、分装均由专人负责;
3、考卷内容原则上由授课老师根据授课内容确定,一般不超出授课范围。
4、命题老师不得泄露考卷内容;
5、应用计算机命题时要在脱机状态,试题选定、打印成卷后,即行锁定或清除保存;
6、考试后回收全部发放试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