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8年度国家级、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
暨教通〔2008〕29号
各学院(部、直属系):
根据《转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暨教〔2008〕19号)要求,学校决定启动2008年国家级、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已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可申报省级、国家级精品课程。
二、申报要求
请各学院(部、直属系)认真填写《推荐申报2008年度国家级、省级级精品课程汇总表》(附件1),并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《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》(附件2),于5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(行政办公大楼220室)。
三、请准备申报2008年度各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尽快组织网络资源,待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启动省级精品课程文件后(预计在5月中旬),学校将组织将课程资源上网,并组织精品课程评选工作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,可在我处主页“通知栏目”中浏览、下载;
(二)登陆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jpkcnet.com/)可了解详细情况;
(三)如有不明之处,可与我处教学研究科联系(电话:85220033,联系人:谷世乾)。
附件1:推荐申报2008年度国家级、省级级精品课程汇总表.doc
附件2: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(word版).doc
教务处
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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